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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修订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00:00 阅读量:

[发布部门:] 院办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2017-3-23
[审核人:  ] 直接发布
[签发人:  ] 直接发布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的编制,根据教务处要求和学院组织的最新一次课程大纲检查结果,发现了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对全部2016级课程大纲做进一步修订,要求如下:

1、检查第一部分(课程基本信息):

i)、检查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填写正确;

ii)、归属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35、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36)。课程代码中前2个数字为学科代码;

iii)、实践学分(32学时为1学分,16学时0.5学分);

iv)、开课学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

v)、面向专业,写专业名称的全称,例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

2、大纲的第六部分(考核与评价)须按教务处给的模板写(参见下页附件1);

3、大纲最后一行的“编制”写编写者的名字,“审核”写专业负责人的名字;专业负责人编写的大纲,“审核”写学科负责人的名字。例如电子专业老师的“审核”写周竹,周竹老师编写的大纲的“审核”写曾松伟;

4修改学院检查中大纲中圈出来的问题(纸质稿到院办来拿)。

5课程大纲修改完毕后,将自己负责的全部大纲的电子版打包发给乐莹,每个文件的命名:“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编制者名字”,

例如:E3521085农林业信息系统综合实训吴达胜  

6、于2017326日完成修改,截止327日之前将改好的版本发给乐莹。

学院办乐莹  

2017-3-23

教学大纲之考核评价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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