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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单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参考资料
(第五周)
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是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编
2018年4月
目 录
一、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二中全会公报…………………………………1
二、人民日报一论: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8
三、人民日报二论:宪法必须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11
四、人民日报三论:准确把握修改宪法必须遵循的原则……………14
五、人民日报四论: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宪法保障…17
六、人民日报五论:宪法修改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20
七、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22
八、人民日报一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29
九、人民日报二论:牢牢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原则………32
十、人民日报三论:全面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部署……35
十一、人民日报四论: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统一领导………………38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8年1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3人,候补中央委员17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十九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张德江就《建议(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兴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更加统一、信心更加坚定、行动更加有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
全会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全会高度评价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抓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关键环节,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全会认为,我们党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全会认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
全会强调,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全会认为,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全会提出,这次宪法修改必须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全会认为,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而深远。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问题,维护宪法权威性。
全会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激励和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具有重大引领意义。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促进人类和平发展的崇高事业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充实宪法的重大制度规定,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全会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宪法法律实施作出贡献,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本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
—— 一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高度肯定了我国现行宪法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高度评价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明确指出了我国宪法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确立了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对于更好发挥宪法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审议通过的,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制定了一系列大政方针,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3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这5年多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好就好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好就好在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好就好在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好就好在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必须坚决维护、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是为了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人民日报》(2018年1月21日)
宪法必须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具有持久生命力。
准确把握我国宪法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就要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
宪法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这4次修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成就和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自2004年修改宪法至今,已经过去10多年了,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的是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决定用一次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充分表明党中央对这次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有利于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我国宪法应该坚持与时俱进,更好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活动准则。
《人民日报》(2018年1月22日)
准确把握修改宪法必须遵循的原则
——三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事关全局的重大立法活动。
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在准确把握我国宪法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必须贯彻的“四个原则”,为这次宪法修改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提出了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强调要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目的就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宪法修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统一。只有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全过程,才能确保宪法修改的正确政治方向。
历次宪法修改实践深刻表明: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才能保证宪法修改符合宪法精神、符合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问题,才能确保宪法修改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对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成熟、具有广泛共识、需要在宪法上予以体现和规范、非改不可的,进行必要的、适当的修改;对不成熟、有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的,不作修改;对可改可不改、可以通过有关法律或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原则上不改,才能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到召开会议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再到这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都很好贯彻了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准确把握修改宪法必须遵循的原则,这次宪法修改就一定能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体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使我国宪法更好发挥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
《人民日报》(2018年1月23日)
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法治保障。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为的就是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修改,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更好发挥宪法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新发展理念,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对激励和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具有重大引领意义。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促进人类和平发展的崇高事业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些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创新成果。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充实宪法的重大制度规定,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作用。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确认下来,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进,就有了法治上的共同遵循和活动准则。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有机统一,我们就一定能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人民日报》2018年1月23日
宪法修改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
——五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
守程序是法治之始。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强调,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修改宪法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这既是对宪法和立法规律的尊重、对以往立法经验的汲取,也是为了让党和人民的意志更好体现在宪法之中。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恪守,是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写照。在党中央领导下,通过历次宪法修改实践,已经形成了符合宪法精神、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机制。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每一次宪法修改都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使我国宪法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严格依法按程序修改宪法,是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制度保障。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这次宪法修改工作,到去年12月15日党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对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意见;从今年1月12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到这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都是按照党中央有关规定进行的。下一步,依照宪法有关规定,还将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这些严格程序和环节表明,这次宪法修改始终贯穿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则,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严格依法按程序修改宪法,有利于广泛凝聚共识,让宪法更好体现党和人民意志。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之所以在程序上做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宪法是人民的宪法,修改宪法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的过程。回顾现行宪法的4次修改,每一次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遵循,就是因为做到了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有机统一。
严格依法按程序修改宪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我们就一定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筑牢法治之基。
《人民日报》(2018年1月25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7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着力全面深化改革、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
全会认为,开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会强调,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全党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既要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要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全会提出,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要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全会提出,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国,要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管理好本地区事务,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全会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保障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
—— 一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机构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是一场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也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5年多来,我们党致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也必须看到,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比如,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仍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若不抓紧解决,将会影响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宏伟目标的实现,影响到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发展。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在新时代,我们党要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就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描绘的新时代宏伟蓝图,迫切要求我们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在这个意义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必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深刻变化。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改革的最好方式,就是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不断在改革开放上有新作为,将改革进行到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锐意改革,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人民日报》(2018年2月28日)
牢牢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原则
——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方向和原则至关重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遵循什么样的改革原则,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强调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牢牢把握深化机构改革的四个原则,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突出这个最本质特征、发挥这个最大优势。只有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才能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根本宗旨所在,是党的一切工作所依,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改革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各方面制度安排上。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保障人民权益、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的体制机制,才能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优化协同高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着力点,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配合联动,提高效率效能,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下决心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才能使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既要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要通过改革加强法治工作,做到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四个原则,既是深化机构改革的认识论,又是推进机构改革的方法论,是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重要保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始终遵循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就一定能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人民日报》(2018年3月1日)
全面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部署
——三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着眼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全面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部署,坚定不移将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向前进。
这次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部署: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之所以这样部署,是因为我们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首要任务就是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通过优化党的组织机构,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政军群机构职能关系问题,为有效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完善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体系,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必须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而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必然要求我们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全会作出的四个方面的改革部署,瞄准的是那些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领域、环节和方面,既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贯彻落实这些改革部署,必须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使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这次全会还对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作出重要安排。从当前情况看,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只有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才能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全面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部署,我们一定能够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人民日报》(2018年3月3日)
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统一领导
——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改革原则,作出了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的重大部署,提出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的明确要求,就是为了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统一领导,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个系统工程抓好抓紧抓实,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
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统一领导,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和把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历史和实践表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首先就要坚持好党的全面领导这个原则,在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中贯穿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体现在机构改革的制度安排上。实践中,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些重大部署,就是着眼于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的根本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更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要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就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就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履行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领导责任。这样才能形成推进改革落实的强大合力。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党就一定能更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不朽业绩。
《人民日报》(2018年3月4日)